关于组织2023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1-15 11:00:29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培育教育教学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研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研究项目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坚持以学生为本,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023年重点聚焦教学成果培育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示范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开展研究,制订具体研究方案与改革措施,注重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具体包含以下类别:

  1.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说明详见附件1)。

  2.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说明详见附件2)。

  3.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申报说明详见附件3)。

  4.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说明详见附件4)。

  5.其他具有较高研究价值教学研究项目。

  二、立项等级

  1.此次教学研究项目分为两级:一级为重点项目,学校重点经费支持,主要围绕教学成果培育、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示范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等开展研究和实践;二级为一般项目,需自筹经费。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为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的本校在职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带领团队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能力。项目成员应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教学工作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能够切实承担研究任务

  2.以往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可申报。且项目成员中每位成员在研项目不超两个。

  四、评选方式

  1.各院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研究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抓手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根据专业发展和教学发展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各类项目,方向相近、内容相似的项目可整合形成更具竞争力的项目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经单位内部评审后择优推荐。

  2.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组织专家论证评审,择优遴选申报项目。

  五、经费管理

  重点项目立项后,划拨1/4经费启动项目研究,中期评审达到要求的划拨1/2经费,结题验收后划拨1/4经费。

  项目管理

  1.项目确定立项后,

  教务处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在课程编排、教学资源、教学条件等方面予以支持,保障项目实施。

  2.各单位要以成果为导向,集项目团队合力,合理分工,群策群力,按计划推进研究与实践进度,注重积累,形成成果。

  3.团队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策划,指导团队成员积极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保证项目高质量完成。

  4.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督促科研项目的落实,以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5.项目要在结题前一个月准备好结题验收材料,按照学校规定完成验收。验收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待完善后延期一年申请结项,若仍不合格,则视为结题验收不通过。

  七、申报流程

  1.申报人根据选题内容认真填写对应申报书详见附件5-附件9,申报“其他具有较高研究价值教学研究项目”的填写附件10)。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的业务水平、工作基础、研究条件等进行遴选排序,提出推荐意见,填写《2023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1)

  3.各单位将《2023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11)和申请书(一式)于202312417:00报送至教务处1-403(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332213951@qq.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35-2603932 。

  教务处   

  20231115


2023年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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